关于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上学期课表编排及异动工作的相关通知-8846威尼斯

关于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上学期课表编排及异动工作的相关通知
日期:2016-12-27 15:26:2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7


教务处[2016]37号

 

 

各系、部: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我校课表编排及异动工作,特此通知。

一、各系部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对于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和规定的学时不得随意增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定,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教师对上课有特殊要求(如需合班、需上机、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等),应在开课信息里完整录入,在统一安排时确有困难的,任课教师应服从调度。如因开课信息录入错误导致课表有误,系部自行负责;

二、课程安排时间遵循工作日优先于周末,白天优先于晚上,上午优先于下午的原则。周六及周日原则上不排课,校内老师周二下午原则上不排课,但因教学资源紧张所致除外;

三、每名任课教师(不含外聘教师)同一天总课时不超过6课时(艺术设计系除外)。除特殊实训课外,同一班级同一门课同一天原则上不能超过2课时;

四、课表编排前,任课教师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和节次。若教师(含外聘)确有具体困难可在排课前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报系部、教务处、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回本系部。在不违反教学规律和可能的条件下教务处在编排课表时可以考虑个人要求。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应严格把关,对于非不可抗原因调课的教务处不予接受;

五、课表排定后,任课教师应无条件地服从上课时间安排。如教学工作中遇有特殊需要,必须调整课表时,应由教研室或系、部填写《湖南女子学院课表异动申请表》,经教务处、评估处、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予以调整。教师因私事而要求调整课表,一般不予考虑,对特殊困难者,经本人填写《湖南女子学院课表异动申请表》,报系部、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处、主管校领导,经批准后,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开学第一周不允许调课。

七、各系、部汇总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排课特殊需求统计表》,连同本系、部教师填写的《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于18周周二交教务处414办公室。

 

 

附表一:《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

附表二:《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排课特殊需求统计表》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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