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以纲要形式确定课程教学内容、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顺利实施,现启动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与模板
依据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湖南女子学院课程大纲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有关规定,参照湖南女子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2),每个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学校模板,按照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微调,但要求本部门大纲体系、结构原则上保持一致。
二、编写原则
1.严格遵循标准。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obe理念,按照最新专业认证标准,重点优化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以及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的支撑、考核评价对课程目标的支撑。
2.明确课程边界。按专业进行课程内容梳理,明确每门课程内容的边界,梳理不同课程之间存在的先导、衔接、互补关系,做到“不重不漏”,避免教学内容出现重复或缺失。
3.深化教学改革。有效落实2021级培养方案推进的重点改革,将课程思政、专创融合、提高课程“两性一度”、体现课程特色、优势等思想在教学大纲中充分体现。
4.落实主体责任。课程建设承担学院为教学大纲编写和审核主体,教务处负责对教学大纲进行抽查验收。2021级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同一课程,由于不同授课对象而出现不同学时和学分要求的,要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三、工作安排
(一)院部统一部署: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原则上应成立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学院教学督导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大纲编写和审核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编写和审核工作主体,按时保质完成相应任务。
(二)学院论证:学院原则上应按照执笔人→课程团队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进行层级审核。教学大纲初稿完成后,各学院须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学大纲进行论证,确定终稿。
(三)学校抽查验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教学大纲进行抽查验收,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各单位汇编的课程教学大纲封面编制年月栏上统一填写“2021年7月”。
2.各教学单位应于 2022年3月21日前完成2021级教学大纲的制定。
3.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时,应按照教学大纲的制定程序进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4.纸质版印刷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电子档。
联系人:邵尚、宁昭甫,电话:82825029。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课程大纲管理办法(试行)
2.湖南女子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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