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实习实训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实践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湖南女子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湘女院通字[2018]73号)、《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湘女院通字[2017]104号)和《湖南女子学院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湘女院通字[201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实践教学基本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管理
教务处对全院毕业生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组织成立学院2019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教学单位毕业生实习工作的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赤平
组 员:王凤华 文 宁 胡银萍 王美群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要求成立各教学单位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从各专业的性质、特点出发,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联络实习单位,拟订实习计划,加强对毕业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客观评定实习成绩,确保毕业实习教学质量。
二、实习方式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毕业实习形式可采用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一)集中实习
毕业实习依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原则上应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集中实习,并选派指导教师全程跟班指导,同时需履行实习审批手续。各教学单位应在实习前两周内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计划审批表》(附件3)并报教务处审批。实习时间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以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事宜。
(二)分散实习
对于实行分散实习的专业,须履行以下手续: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4),并由家长签字认可,于下学期第一周周五前交系部审批;系部将毕业实习教学大纲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系部;系部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接收函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系部要与分散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通过校友邦平台、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同时应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院完成,并与集中实习学生同步进行。
三、实习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作用,根据现有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将学生安排到实习基地,充分提高实习基地的使用率,学院将对使用率较低的实习基地相应核减实习经费预算安排。
2.各教学单位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全程指导学生实习(每位学生必须有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并认真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对实习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巡回指导记录。
3.各教学单位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校外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各教学单位指导老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沟通,了解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4.各教学单位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我院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习学生请假制度并认真学习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和指导书,强调实习成绩评定办法等。
5.各教学单位应加大实习经费的预算投入,统筹实习经费安排,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实习经费专款专用、凭据报销的原则,将实习经费“花出去”。
6.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做好实习的成绩评定,实习成绩的评定应综合考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及学院指导老师意见,参照学生实习过程中填写的《湖南女子学生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及毕业实习报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7.各教学单位在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要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对实习审批表、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资料进行及时归档。
8.教务处将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不定期组织专家下到实习单位巡视考察,保障实习质量,对落实不到位的教学单位或实习基地将予以通报。
三、材料报送
1.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应按要求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并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5。
2.教学单位提交材料:
教学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及毕业实习安排表(格式见附件6);2019年5月20日前提交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7);2019年5月30日提交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相关文件及表格见附件。
望各教学单位接通知后,按通知精神抓紧时间落实,确保2019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2.《湖南女子学院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3.《湖南女子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计划审批表》
4.《湖南女子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5.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手册
6.湖南女子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及毕业实习安排表
7.湖南女子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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