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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日期:2015-04-02 08:43:5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2

 

湘教通〔2015〕118号

 

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

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包括高职院校),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申报、评审、结题等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修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我省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现实需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主题,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本研究项目仅限于本专科教育层次。今年申报项目仍包括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和出版社资助项目两个部分。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项目为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公共外语为出版社资助项目。

申报项目时,学校应依据我厅确定的选题和学校教改项目规划选题,结合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遴选确定选题,集中力量开展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2015年度我厅确定的教学改革研究选题如下:

1.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研究和实践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3.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共享研究和实践

4.大学外语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5.研讨式教学方法的实践探索

6.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7. 高校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协同培养人才体制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8.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和培育的研究与实践

9.课程考试与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10. 教学管理制度创新的研究和实践

1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二、项目管理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我厅颁布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切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遴选推荐各环节的工作,强化对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际成效。教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一般应由教务处负责,职能明确在高教所等专门机构的学校,教务处应全程参与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为促进教改项目的公平、公正选拔和有效实施,各高校应建立严格规范的项目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在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对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教改项目。

按管理办法要求,项目中期检查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委托项目所属学校进行,必要时省教育厅组织抽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应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在项目申报时,学校应将中期检查情况、自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撤销立项项目以正式文件向我厅报告。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验收不及时的学校,将逐年减少新增立项数量。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分类限额

各校应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1)限额组织申报。为加强对独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统筹管理,独立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由举办学校统一把关申报,且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成人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教改问题,并由专职成教工作者或任课教师承担。因公共外语有专项指标,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外语类项目。

各校要广泛发动教师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学校申报的项目(包括学校自主评审项目和出版社资助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为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学校申报的普通教育和公共外语项目中课程建设改革方面的项目应占1/2以上,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息化课程建设项目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探索的项目。成人教育项目原则上应为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各校普通教育项目分配名额中须有一定数量的项目用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

为发挥学会的教学管理辅助作用,集中全省力量对相关领域共性问题开展协同研究,省高教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教学评估专业委员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在结合学会重点工作、明确选题、广泛发动会员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推荐、学会择优遴选后,可分别推荐3-5项分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学校限额项目为一式一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除自筹经费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结题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3.申报学校须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5)一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一份。

4.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请各高校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项目取消后不予增补。

5.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学校于2015年5月16日前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

(三)申报质量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立项教改项目的质量要求,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确保项目立项既必要又可行,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对各高校的推荐项目,我厅将组织专家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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